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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几天,一则“各地纷纷裁撤招商团队”的消息引爆了招商圈。消息中提及,不少地方已经在给“全民招商”松绑,裁撤政府内部招商团队,同时组建招商公司,以更市场化的形式进行招商。
这一消息产生的背景,是今天正式施行的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第一条就说得很明白,要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,优化营商环境,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”。而裁撤部门招商团队、组建招商公司等行为就是在此大背景下的变化。
《条例》全文共27条,其中第8到第12条的“审查标准”,直指目前全国各地招商各自为政,内卷严重的现状。
影响最大的当属第十条:不得给予“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”“选择性、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”“要素获取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、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”。
其次,《条例》覆盖范围非常广。执行主体包括县级以上地方政府;监管范围不仅包括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,还包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。
当然,也不是没留口子。针对涉及“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”“促进科学进步、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”“实现社会公共利益”等领域的优惠政策,可以在“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,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前提下出台。
一个未经确认的数据是,目前全国各地的“招商大军”合计超过30万人。《条例》的正式施行,势必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。
不止一位受访者对我说,“出乎意料,没想到力度这么大”。一位天津的招商人员更是直言,“这类政策不是第一次提了,(以前)每次或多或少都有弹性空间,但是这次的力度,招商引资要重新定义了。”
由此也有了此前不少媒体关于各地“设立招商公司”“裁撤内部招商团队”的报道。从我调研的数家招商单位反馈看,各地对于相关信息正在观望中,对招商公司、裁撤招商团队的看法也存在巨大分歧。
我的观察是:在东部发达地区招商公司确实在逐步兴起,但招商公司要跑通商业模式依然困难,受限于招商的非盈利属性和招商公司的能力边界,政府内部的招商团队也将长期存在。
此外,《条例》禁止政府性基金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,但并未禁止和限制政府性基金投资。可见,未来基金招商会更加规范,且规模还将扩大。CVSource投中数据显示,目前全国700个城市中,已经有516座设立了基金或做LP。
营商环境的打造将成为各地政府的主要工作。但值要注意的是,中西部和欠发达城市可用的筹码在减少,城市竞争的马太效应可能会更加明显。
全国统一大市场
国内招商不得不变
2014年,一家制造业公司正在寻找产能扩张的投资地,一座小城抛出了橄榄枝,并且给出了丰厚的优惠条件:每招聘一名当地工人,就会得到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;为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和为工厂更换节能灯,都会得到相应补贴。
后来公司算了一笔账,在当地拿到的政府补贴已经超过工厂的建设费用,这无疑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投资压力。
这套“税收减免、扩大补贴”的招商政策想必各位都非常熟悉。不同之处在于,这个案例不在国内而在美国。这家企业正是最近处于风口浪尖上的福耀玻璃,招商引资的政府,是美国俄亥俄州代顿地区的莫瑞恩市。
“莫瑞恩工厂18万平方米的建设费用大概是4000万美元,得到的政府补贴就超过了这一金额。”据《财经》报道,曹德旺曾多次表达过类似的观点。
后来我查阅了部分企业出海地的招商政策,发现推行减税、降费、给补贴的不止莫瑞恩一地。
泰国为了促进国外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投资,允许电动汽车生产商获得长达8年的企业所得税豁免权。
美国加州当年引进比亚迪电动大巴工厂,不仅提供了税收优惠,还促成比亚迪与加州长滩运输局合作,给予了千万美元的采购订单。
匈牙利则为新能源汽车公司提供了税收减免、研发补贴、就业补贴等在内的激励政策……
都是熟悉的配方,熟悉的味道,看来全球招商的“套路”都大同小异。
当然如果我们要深究其中的“小异”,国外的招商竞争环境肯定远不如国内激烈。
一位成都招商人员就向我抱怨,招商越来越白热化,以北上广深为代表的一线城市,和苏州、合肥为代表的第二梯队,对中西部省会城市都是直接竞争。招商过程中“经常和他们打架”。
发达地区的情况也不容乐观。广州的招商人员说,同一区域的城市如“广州、深圳和东莞之间的竞争就不小”;苏州某区的招商团队认为,同一城市的下辖区县更为内卷,“苏州区县互挖项目的也不少见”。
数据似乎也佐证了以上的说法,投中信息旗下智慧召募系统显示,苏州的迁入企业,主要来源于江苏省内和上海市。而广州的迁入企业则主要来自于隔壁的深圳、佛山和东莞。
所以竞争是全方位的,不论是沿海发达地区还是内陆省会城市,招商内卷皆是如此。
原因自然也不复杂:吸引企业、发展产业,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的唯一出路。但奈何僧多粥少,企业在招商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。一位招商人员向我打了一个比喻,“就像拍卖,企业总是“货比三家”,这个地方三年两免,那个地方五年两免,税收要优惠,厂房要代建,有的设备还要帮买。哪个政府给的条件最好,就花落哪家。”
但好企业总是聚集在全国少数城市,其他城市想要从中分一杯羹,只能往里面投入更多的钱,做出更多“承诺”。招引企业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,但为了招引企业地方政府却背上了更多负担。
而且这些不切实际的承诺未必都能兑现,企业许诺的产能扩建也未必都能如期落地。地方商誉受损、企业骗补成为一种双向的伤害。“原本是招商的工具,现在开始成了武器”。
以上弊端在2014年就已经出现。当年12月,国家发布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》,就提出要清理优惠政策。但这项政策受种种原因影响暂缓执行。到现在招商内卷之风也就愈演愈烈。
今年6月底,上海市发布了《上海市招商整改任务清单“二十条”》,要求立即清理与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,全面禁止“税收优惠政策”招商行为。8月1日起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实施,地方政府不能再为特定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。可见“内卷补贴式”招商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。
那么新的问题来了,如果禁止税收优惠、财政补贴,地方招商又该如何做?
从我调研的数家招商单位反馈看,行业普遍处于观望状态:“现在处于政策调整期,我们也还在摸索。”这句简短的回复概括了大部分受访者的心境。可见,新问题并不比老问题更容易找到答案。